第(2/3)页 谈判之初要彰显诚意。倘若带了气势汹汹的狼来,对方保不齐误以为,他们要杀人越货的。 福宝舔舔鼻子算是答应了。 真一楼低着头,嘴角忍不住上扬。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有趣的人呢? 双方相对而坐,寒暄了两句。 百草诗切入了正题。 “完颜兄,这么大量的天蚕丝,放眼整个焱京,能吃掉的人不多,而我是最识货的。二十万两,有点狮子大开口了,十万两,我包了。” 对方商贾老大姓完颜,单名一个州。对于百草诗是个女人,他还打量了很久。他睥睨着她,口气无比狂放,“是吗?兄弟们做生意,走南闯北这么多年,大富大贵也见了不少。从未有如姑娘这般,上来就讨价一半的,这诚意何在?” 他捏着茶杯把玩,随意慵懒,“据我所知,裴氏商行最是财大气粗。倘若我放出消息,相信他们很快就会找上来,把这些像宝石一样璀璨的天蚕丝,通通收走。” 很好,居然扯到了裴家。 论底蕴,百草诗比不得这种千代世家,但百草诗有自己的杀手锏。 她眼眸流转,皓齿轻启笑道:“完颜先生大概不知,裴家分裂了,那个为裴家卖命的第一儒商元羡,被裴家差点弄死。剩下的嘛,都是些不懂商的武学疯子。与其指望他们会买你的天蚕丝,我倒是更倾向于他们会砍了你们的人头,占有你们的天蚕丝。” “古老的世家,得以存活的根基在于什么?在于不守规则,在于手上有刀、有剑,心够黑手够狠。” 短短几句话,足以令完颜州刮目相看。他刚刚心中的那点轻蔑,已经消失殆尽。 “就算裴家不行,我还有别的选择,一,散卖,进入拍卖场,说不定还能卖出更高价;穿过北戎和西凉,运到大食。他们以东方的丝绸为荣。” 这回轮到百草诗震惊。她在焱京、宛州都曾见过胡人,但对于波斯、大食这种仅在现代历史书上存在的国家,接触几乎为零。这么说,这个时代也存在着丝绸之路? 正自琢磨之际,一直沉默的真一开口了,“如果你们有实力,穿越北戎和西凉的封锁,穿过那片虎狼之窝,我还要称你一声英雄。” 真一的话点醒了百草诗。 像北戎这样的游牧民族,岂是易于之辈?为了生存,烧杀抢掠。汉武帝时代,张骞出西域,不就是为了开辟一条突厥无法染指的路线吗? 百草诗勾唇一笑,“天蚕丝的生意谈不成,但还可以合作。这样,完颜掌柜你们去大食,我以成本价卖你们一批青花瓷,到了大食,你们卖多少钱都随你,我只当广而告之。如何?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