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爸爸,我喜欢叫你爸爸.” 热芭最拿手的撒娇,现在终于有了施展的机会。 “随便吧,不过人面前,不允许这样。” “人家知道,我很乖的。” “呵呵,乖就最好,你好好提升演技,下半年或者明年,给你安排影视剧。” 曹宇下半年要拍《步步惊心》、《轩辕剑》等剧,只要热芭演技到了,就可以安排。 “谢谢爸爸!” 热芭更加开心,果然自己聪明,已经走在了娜札的前面,和老板的关系有了实质性的进步。 她忽然又问:“我漂亮,还是娜札漂亮?” “一样漂亮。” 曹宇有些好笑,这两个女孩还真是一生之敌,娜札老拿自己和热芭比。 没想到热芭竟然有这个爱好,笑道:“就连你们的身材也都差不多。” “身材?” 热芭一怔,随即惊讶道:“爸爸,你和娜札她,难道…” “呵呵…” 曹宇虽然没有亲口承认,但没有否认。 “我竟然落后了,本来想将娜札比下去,结果…” 热芭瞬间被打击到了,争取了半天,结果小丑竟是自己。 不过,我还有机会,我要争宠! 接下来的几天,曹宇白天不是在草原上骑马,就是帮舞蹈团排练舞蹈。 晚上,食髓知味的热芭就会偷偷跑来和老板幽会。 宋倩作为队长,自然发现了这个端倪,但也无可奈何。 三月三十,农历二月廿六。 准备了三天的婚礼,终于开始。 一身蒙古传统服饰,头戴好几斤银饰的铃花,早早就等在蒙古包等着新郎来接自己。 在她身边,还有二十个也盛装打扮的伴娘团。 虽然有宋倩、娜札、热芭等美女,但今天的铃花,无疑是最美的花。 太阳刚刚在草原的地平线上露出一抹金色,一支庞大的车队来到这里。 当新郎带人好不容易来到新娘所在的蒙古包,就被眼前可怕的伴娘团给震惊了。 “曹老板大手笔啊,他竟然这么重视铃花…” 新郎明白,这个伴娘团肯定是曹宇的手笔,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美女。 就在他准备去接走自己的妻子时,被铃花的好友和宋倩等人拦住。 “我们铃花姐姐是歌手,你也要唱一首歌,过关了才能接人。” “好,音乐。” 铃花是新郎也是音乐人,唱歌虽然不专业,也是能唱的。 音乐想起,正是凤皇传奇那首《郎的诱惑》。 “娘子…” “啊哈…” 二十多个美女,簇拥这铃花,和新郎一唱一和,现场的气氛一下就被调动起来。 众伴郎一脸羡慕,感觉这才是人生巅峰啊。 这首歌唱完,又走了一些流程,接完新娘车队,前往婚礼的户外举办地。 一片草场上,已经摆上了鲜美的马奶酒,以及香喷喷的羊肉。 所有宾客围坐在一起,开怀畅饮。 在婚礼仪式开始前,忽然,嘹亮的马头琴传来。 在琴声中,飞宇舞蹈团十个跳舞最好,长的最美的来到草场中间。 “天下有多大,随他去宽广…” 草原民族本来就能歌善舞,新娘在婚礼上现场唱歌,也是正常的。 不过铃花这首歌,除了舞蹈团几个人,大家都没听过。 但铃花一开口,客人们一下子呆住了。 这首蒙古草原风格的歌曲,也太好听了吧。 加上铃花穿透力极强的嗓音,让她的歌声,在草原上这些人听得全都想跟着歌舞起舞。 “这就是曹总送铃花的歌?草原最美的花,铃花…这歌词完全就是为铃花量身定做的,怪不得她喜欢。” 曾易更是不自觉的看了一眼曹老板,心里都佩服已经无以复加。 他真的没想到,老板竟然什么类型的歌都能写出来,还这么有意义。 牛,真牛。 客人们听着歌声,欣赏着舞蹈团的表演,不由感叹这些女孩真的好漂亮。 尤其是中间两个领舞的娜札和热芭,脖子修长,身材也好,长的最美,跳舞真好看。 尤其是两人似乎还别这一股劲,似乎都想要比对方跳的更好。 这种表演,平常可是只能在电视上才能看到,如今却就在自己眼前。 铃花也很感动,要不是老板,婚礼绝对不会有这种效果。 曹宇喝着马奶酒,吃着羊肉,这是宋倩悄悄坐到他身边。 “曹总,你把热芭那个丫头,也拿下了?现在舞蹈团最漂亮的两个团花,都成了你女人,你好厉害!” 宋倩虽然不敢真的质问老板,但声音中,还是能听出浓浓的酸意。